本内容适用于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高考考生
(我校2021年高职单独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
招生对象
春季高考: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山东省完整高中阶段学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夏季高考:
具有生源省份户籍或学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2.2021年我校所有专业均在山东省招生;部分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南省和湖北省投放招生计划。
报考要求
春季高考:
1.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参加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择春季高考类别,并根据欲报考我校专业与山东省春季高考大类之间的对应关系,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2.参加山东省 2021 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成绩;
3.参加山东省 2021 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取得文化成绩;
4.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 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夏季高考:
1.考生通过户籍所在省份的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完成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2.艺术类考生须通过所在省份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所在省份无相关专业统考的,须持有所在省份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承认的相关专业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合格证;
3.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相关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办法
1.集中录取。由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办法,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投档,我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录满为止。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以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普通文理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专业。
2.注册入学。在集中录取阶段未被录取、但成绩达到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规定的各专业类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山东省省内考生,可及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注册入学录取资格。由我校依据《2021 年普通高考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填报注册入学批志愿,依规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注册入学批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批次,录取考生同其它批次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毕业待遇
学生在最长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实习鉴定,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据此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在校生依法享有全部国家和省级财政资助政策,学校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也在校设立多种奖、助学金及在校生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资助政策和申报办法见当年《新生入学须知》。
就业政策
我校实行自主择业、推荐就业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的学生就业服务政策。根据学校统计和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公布结果,我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年保持在 95% 以上,居于全省高校前列。同时,学校参照《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 》 (教研 [2014]6 号),开发出多个助理服务(实习)岗位,为有志进入教育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宝贵的留校实习实训机会。
专升本办法
1.专本套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相关招生政策参见本手册第15页《2021年专本套读班招生简章》。
2.参加普通专升本。符合山东省专升本报考政策的在校生,可在第三学年报考山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攻读本科学业。
3.出国深造。我校与国外多所院校签署了校际学分互认协议,我校毕业生就读相关院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时,可享受课程置换、学分互认、学制减免等优惠政策。具体方案参见 17 页《国际交流学院招生简章》。
三年制各考试类别专业招生计划
春季高考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夏季高考山东省内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夏季高考校企合作各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夏季高考省外招生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更多详情请咨询招生办公室:0531-89847675 889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