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省档案馆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工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如有符合条件的成果,可于8月13日17:00前联系科研处进行申报,联系人:王军海,电话:89847683。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范围:
(一)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和档案管理现代化而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为延长档案保存和使用寿命,提高档案安全防护水平而取得的保护技术研究成果;
(三)为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水平而取得的现代化研究成果。
二、须为2019年9月底前验收完成的成果。
三、成果应通过审查验收1年以上,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软科学研究成果必须经地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用,经过实践证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二)新产品、新材料等科技成果,应具备生产许可证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测试报告等;
(三)研究成果涉及新研发软件的,应具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测试报告。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