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校腾宝蕊等12名同学(详见附件)存在以下情况:长期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也未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有退学意愿但未到校履行任何学籍手续。
根据《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山艺职院字〔2022〕70号]第八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五)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以上(含两周)且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现二级学院发起申请,经招生就业办、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腾宝蕊等同学给予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由于学生无法联系或者不愿返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现予以公示,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公示期为3天,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2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531-89847649
附件: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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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