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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0 来源:宣传部 / 审校:未知 2020年05月09日

为保障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组织原则。

第三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负责统筹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议决定预录取结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公室,负责2020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6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邮编:250033)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44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函授大学济南分校。三十年来,学校经历多个发展时期,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正式升格为人文艺术类普通高等学校。

三十年多年来,学校紧紧依靠山东省书画学会专业学术团体办学优势,大力践行名家办学、专家执教理念,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广泛支持和拥护。经过多年努力,学院已逐渐发展成为我省文化艺术产业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实践基地。

我校地理位置优越: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文化艺术类学科齐全:共设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应用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实用美术学院、传媒学院、航空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七个二级学院和五个工程实验平台(虚拟现实(VR)工程实验平台、服装工程实验平台、工业设计实验平台、媒体融合实验平台和雕塑陶瓷实验平台),基本做到了传统艺术学科全覆盖、新兴艺术学科有发展;重视硬件条件建设:学校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完善,全功能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形体训练厅、琴房等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配套齐全;重视实践课程教学:各专业均配备了与专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校内实验、实习、科研、生产等实训场所,共设有校内专家工作室46个(其中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1个),努力打造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项目对接、课程与岗位对接的职教育人新模式,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现有专兼教师243人,其中专任教师18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9.6%。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9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9%;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建校三十年来,共为社会培养了四万多名高层次文化艺术产业人才,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创意大省建设做出了贡献,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教育厅组建的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艺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选拔文化服务类选培标准起草单位。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 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主要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我省202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开展

1.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为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或补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

2.报考我校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专业的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军人其他类型退役军人按普通考生对待。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01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在163cm-174cm之间,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在174cm-184cm之间,裸视视力在C字表0.7以上;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七条 网上填报志愿

202052124日(每天8:00—20:00,所有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报名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按要求选择报考类型和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工作

第八条 我校网上确认工作

为做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入学考试网上测试准备工作,根据《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2020525—27日登录我校网站(www.sysy.com.cn),按首页中的通知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系统测试、考生信息采集、在线签署承诺书和缴纳考试费等工作。

因考生未按要求完成我校网上确认工作,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一切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因地处偏远无法接入互联网络,经学校审查确实不具备网上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526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告,由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代为与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联系,请求统一为考生提供考试环境服务。因考生未主动报告或延期报告,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2020年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入学考试200/人(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参加考试后,无论录取与否,该费用一律不退。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体计划为900人,其中单独招生总计划750600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50人。

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为:

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

招生计划

总计划

其中退役军人计划

播音与主持

40

20

30

传播与策划

40

30

0

电子商务技术

220

210

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90

80

20

空中乘务

80

15

10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200

185

0

文物修复与保护(书法方向)

20

15

30

艺术设计

40

30

20

影视动画

20

15

20

环境艺术设计

0

0

20

合计

750

600

150

第六章 考试和录取

第十一条 入学考试网上测试的内容计分办法

1.网上测试的试题类型。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和考生类型不同,组织考试题库。题库主要由主观题(简答题)和客观题(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题型。客观题型侧重考察考生进行专业学习所必备的基础能力,包括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常识等。主观题型重在考察考生对专业学习的认识、职业生涯规划及学习准备等背景情况。

2.网上测试的组卷方式。所有考生试卷由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3.网上测试的考试时间。每人限定为90分钟。考试时间自考生试卷生成之时计算,中间不可中断。考生可选择自主交卷或用时达到90分钟后由系统强制交卷。

4.网上测试的阅卷方式。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卷,主观题由3名阅卷教师共同阅卷,取平均成绩为考生主观题最终成绩。

5.网上测试的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同一考生的主观题成绩和客观题成绩之和为该考生网上测试的最终成绩。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需要正确评估自身条件,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我校有权拒绝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体检工作由航空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我校将入学考试网上测试时间暂定为202062日上午10点开考如有变动,不再单独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以我校官网上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我校网上测试试题由学校自主组织命题自主制定评分细则。

2.考试组织与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考务工作,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3.阅卷评分:我校将按照有关文件科学规范制定评判标准,强化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录取结果阳光透明。  

第十四条 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有关要求自主组织录取,承担录取工作主体责任。

(二)计分及录取顺序:

1.单独招生计分及录取顺序:

我校单独招生以62日考生参加我校网上测试的成绩为录取依据。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主观题型得分排位,分数高的优先录取主观题型成绩也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2.综合评价招生计分及录取顺序:

 我校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组织的网上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成绩先后顺序排名,优先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当考生所有成绩均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组织的网上测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测评成绩三部分按比例计算生成。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课程成绩为准。

2)我校组织的网上测试成绩。以考生6月2日参加我校网上测试取得的成绩为准。

3)综合素质档案测评成绩。以我校专家组根据各专业学科特点和培养特色,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综合测评给出的分数为准。

4)考生个人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60%+学校网上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档案评价成绩×10%

(三)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酌情降分或将计划调整到其它生源充足专业使用。

(四)确定预录名单:我校招生办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及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五)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类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第七章 免试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无免试政策,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自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优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免试材料对应专业学习。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八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我校2020级新生按照鲁价费发〔201393号文件规定,执行我校2020年全日制在校生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绿色通道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实行缴费入学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可通过两种途径申请入学绿色通道

网上申请。新生可根据当年入学须知有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现场申请。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新生,可直接于报到当天到校财务处绿色通道窗口现场提交材料,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对于提出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申请的新生,学校将按照先接收,再审核的原则进行有关事务处理。经事后审核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将尽最大可能协助其办理助学贷款或其它奖助学金资助,确保其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经审核材料不齐全、不详实的,学校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全、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其中存在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等欺骗行为的,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取消其绿色通道入学待遇,责令改正并限期补缴全部费用,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助学政策

我校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专科段在校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国家助学金(3000/生),国家助学贷款(8000/生),退役军人教育资助(6000/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6000/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生)等政府奖助学金,学校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免学费及勤工助学岗位安置等资助政策。

各类助学政策和评选办法,依据我校及上级主管机关当年制订的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退役军人资助审核工作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结果为准不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退役军人,所有费用由考生自人承担。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据实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基本学制3年。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可按我校有关要求,自主申请实行弹性学制,我校弹性学制最长学习期限为5年。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无违法违纪问题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一章 咨询方式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9847699

    真:0531-8984767389847699

电子邮箱:sdvcad@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ysy.com.cn

学校纪检监察及考生申诉电话:0531-89847665

第十二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五条 校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前培训班,不编印相关考试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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