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上午,在学校2号楼会议室召开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19次全校工作例会。院长聂鸿立,常务副院长刁在祥,党总支书记李志宇,副院长孙立明,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部门、各单位关于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的汇报,校领导进行了点评,并重点就修订规章制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提出,2018年工作接近尾声,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计划做好本年度收尾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会上,校领导着重强调:整个学校的工作方针是“不出事、不误事、办好事”,下学期要重点落实好“办好事”,着重在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等方面下功夫。修订规章制度,要做到“四个先”、“三个符合”、“两个简”、“一个无”。即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学校实际、符合部门特点;简明扼要、简便易行;无硬伤,也就是没有低级错误。在上报材料前,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1-2天报领导审批(紧急事项除外),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
会议要求总务处成立设备科,将设备科的工作职责报人事处备案;各二级学院将需增添的设备名单汇总至教务处,教务处先考虑其可行性后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采购。